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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瞒着大儿子将118万给其余三子女,法院判决引争议

发布时间:2025-04-24 15:29 来源: 点击: 0000 次 字体:   |    |  
社会4月24日最新消息: 近日,青海西宁一起家庭财产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位母亲在生前瞒着大儿子,将118万元存款给予其余三名子女,这一行为在母亲离世后引发轩然大波,大儿子将弟妹诉至法庭,而法院的判决结果更是将家庭伦理与法律之间的冲突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冯某在母亲因病去世后,整理遗物时惊愕地发现,

       社会4月24日最新消息: 近日,青海西宁一起家庭财产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位母亲在生前瞒着大儿子,将118万元存款给予其余三名子女,这一行为在母亲离世后引发轩然大波,大儿子将弟妹诉至法庭,而法院的判决结果更是将家庭伦理与法律之间的冲突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冯某在母亲因病去世后,整理遗物时惊愕地发现,母亲原本存在银行的118万元存款竟不翼而飞。经多方询问,才得知这笔钱已被弟弟妹妹们偷偷取走。弟弟妹妹们向冯某表示,这是母亲去世前的赠予,母亲特意将取款密码告知他们三人,目的就是让他们平分这笔钱,而大哥冯某则不在这份赠予名单之中。

        冯某感到既愤怒又委屈,自己对母亲的赡养尽心尽力,却对这笔存款的赠予毫不知情,也从未听母亲提起过此事。他不禁怀疑这是否真的是母亲的真实意愿,并且认为弟弟妹妹是在母亲去世后才取走钱,这笔钱理应视为母亲的遗产进行分配。在多次与弟妹协调无果后,冯某无奈之下,一气之下将他们诉至法庭,希望法律能还自己一个公道。

        法院经审理查明,冯某母亲生前有将存款存为定期存单的习惯,并且在以往的赠予行为中,也存在将存单交付并告知取款密码的惯常方式。结合此次唯独冯某未被告知取款密码这一关键事实,法院最终认定,母亲将118万元给予其余三名子女的赠予行为成立,依法驳回了冯某的诉讼请求。

        这一判决结果在社会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本案中,母亲生前将存单及密码交付给三名子女,且子女接受,符合赠与合同成立的要件。然而,不少人从家庭伦理的角度出发,对该判决表示质疑。大儿子冯某多年来在赡养母亲方面的付出有目共睹,却在财产分配上被完全排除在外,这在情感上让很多人难以接受,他们认为法律的判决似乎未能充分考量子女在赡养过程中的贡献和付出,有悖于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

        一些法律专家指出,此类案件反映出当前法律规定在实际应用中与家庭伦理道德之间存在的矛盾。在家庭财产分配问题上,法律赋予财产所有者充分的自主处分权,但当这种处分权的行使与子女赡养义务及亲情伦理发生冲突时,如何平衡成为难题。同时,也有专家建议,为避免类似纠纷,老人在处理财产问题时,应尽量采用订立遗嘱等更为明确、规范的方式,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减少因口头约定或模糊操作带来的家庭矛盾隐患。而对于子女来说,在尽孝的过程中,也应有意识地留存相关证据,以便在涉及财产纠纷时能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目前,这起案件虽然已经落下帷幕,但它所引发的关于家庭伦理与法律冲突的思考仍在持续。如何在保障法律公正的同时,兼顾家庭亲情与伦理道德,成为社会各界亟待探讨和解决的问题。后续是否会有新的进展,大众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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